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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航信中部汽贸城
2013-11-14 23:45 作者:admin
1、黄梅县政府依法出让位于黄梅县黄梅镇新105国道旁县河以南交汇处(新马林桥东南方)210亩商服用地作为湖北航信中部汽贸城项目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其中新105国道左侧18.9亩,右侧191.1亩,该宗地具体位置见《湖北航信中部汽贸城项目规划红线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黄梅县政府已向我公司提供《湖北航信中部汽贸城项目规划红线图》,我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13年6月21日已向黄梅县政府支付项目用地210亩的首期土地款。 2、湖北航信中部汽贸城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0以上,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2.6亿元。我公司确保市场物业部分按30%自持、70%销售比例,主导市场建设经营,打造机动车销售及汽车后专业市场,包括汽车、农用车、二手车、摩托车、电动车展示、销售,汽车配件、饰品销售,汽车美容、维修,汽车检测、上牌,汽车试驾、体验,并引进车友会、汽车吧、汽车沙龙等具有汽车文化内涵的项目,最终建成一站式、一体化的汽车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共生体,并以市场化手段引导黄梅及周边汽车和汽车后服务企业进驻本市场,打造区域专业市场新的商业模式,确保市场繁荣;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建成后可提供就业岗位约1500人,年实现汽车销售业绩过万台,销售额约5亿元,创利税约3000万元。 3、湖北航信置业有限公司已在黄梅登记注册,注册资金3000万元,相关证照已办理完善,并且已开始着手项目规划设计和三车市场的市场调查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4、黄梅县政府于7月5日召开项目协调会,并于7月12日成立项目指挥部,开始土地征收、地面附着物拆迁、土地界址勘定、土地规划调整、土地指标报批等一系列工作,计划在三个月内完成 “三通一平”,确保项目在今年国庆节顺利开工。 5、为支持中部汽贸城实现可持续发展,黄梅县委、县政府确保五年内不再批准相同的汽车交易市场;并在该项目经营时予以支持,对项目经营中产生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建安税除外),按照梅政发[2006]3号文件给予优惠;项目建成后入驻企业、客户比照其它类似市场的优惠政策另行出台优惠政策;同时协调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进驻该项目,为汽车交易提供一站式服务;对黄梅县境内现有的其它相关的经营户,政府将采取必要手段积极配合我公司引导规范市场,在项目开工之日起一年内实现专业市场归口管理和扎堆效应,促进市场繁荣。 6、为扶持项目发展,黄梅县委、县政府将积极协调省、市、县各级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对湖北航信中部汽贸城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并在项目相邻地块规划控制54.8亩商住用地,支持我公司依法取得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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